山东推出农村环卫标准规范
发布日期:2014-11-08 点击:3082
据新华社电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山东省所有县(市、区)都将按照“一个乡镇一处转运站”、“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每千名群众配备2~3名保洁员”等要求,完善农村环卫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据山东省住建厅厅长宋军继介绍,近年来,山东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全省科学发展考核。各地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环卫管理体制,设立乡镇街道环卫管理所1599个,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山东省加大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资金支持,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142亿元。
山东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对村头、路边、河渠和池塘积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改善村庄环境。目前,全省已完成40%存量垃圾清理。其中,日照集中清理农村存量垃圾54万吨,基本解决垃圾围村围河等问题。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7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1609个乡镇街道、7.6万个村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分别占总数的41%、75%、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