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6家重点企业超标排放

  发布日期:2014-11-08  点击:3047

江西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今年三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三季度监督性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共有66家,其中废水18家,废气26家,污水处理厂7家,重金属废水企业7~8月6家,重金属废气企业7~8月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6家。

      江西省在180家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实际监测了133家,其余47家未监测,其中6家企业永久性关停,10家企业季节性停产,29家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两家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

      监测结果显示,有18家国控企业出现废水排放超标现象,其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厂车间排口废水排放总镍超标;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出口排放总氮超标;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出口排放悬浮物超标;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排放氨氮、总氮、氰化物(总氰化合物)均超标;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出现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超标。

      78家废气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71家,其余7家未监测,其中1家企业永久性关停,1家企业季节性停产,3家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两家企业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26家国控企业出现废气排放超标现象,其中包括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

      101家国控污水处理厂中,实际监测了98家。3家污水处理厂因其他原因停产未监测。结果显示,有7家污水处理厂出现超标现象,包括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鹰潭市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余江县分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二期污水处理站、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