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刻不容缓 辽宁大连市排查取缔“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

  发布日期:2016-07-21  点击:1187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大连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明确要在今年年底前,排查并取缔不符合相关污水处理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对取缔工作中不执行规定和标准,隐情不报、消极应付、未按时上报有关情况、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广大市民如发现有“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可拨打12345举报。

排查取缔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71日至731日为摸底排查阶段,各地区需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排查取缔”十小”企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依据制定的方案于731日前,对辖区内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的所有企业要逐一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81日至1015日为统一取缔阶段,各地区对排查结果进行统一收集整理,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十小”企业界定标准,制定“十小”企业淘汰名单,并对名单中的企业下达关闭令。

    第三阶段1016日至1115日为督查总结阶段,各地区编写排查取缔“十小”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档案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防止已被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并向社会公开取缔结果。

    为确保“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顺利进行,《方案》明确了环保、经信、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各地区成立 “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排查取缔工作,将责任落实到部门,细化到责任人。本次排查取缔工作作为一项长久性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