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向“黑臭水体”宣战 列出72项治水清单
发布日期:2016-08-02 点击:1125
由于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边乱扔垃圾、破坏河道等现象仍有发生,致使恩施州部分河段水质不达标,达到Ⅳ类甚至Ⅴ类标准。今年五月,恩施发布相关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向“黑臭水体”宣战。
湖北省恩施州5月在全省率先印发《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向“黑臭水体”宣战。
计划到2020年,恩施州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黑臭水体,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水污染问题突出
发源于恩施城郊龙洞的龙洞河,曾经是市民踏青郊游的好去处。因为遭受污染,这条美丽的河流如今只剩下源头一汪清澈。去年以来,恩施市斥巨资对龙洞河沿线的污水网管进行改造,但是部分河段的污染仍在继续。3月中旬,恩施州武陵山生态保护联合会邀请州政协委员,对龙洞河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大家发现沿途都有白色垃圾,越到下游河水越浑浊。
龙洞河的污染,只是恩施州河流、沟渠污染的一个缩影。
“十二五”期间,恩施州委、州政府坚持“生态立州”战略不动摇,通过实施“水更绿”专项和河道美化工程,全州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3个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通过狠抓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5年来共实施减排项目398个,共减排化学需氧量9519吨、氨氮1272吨、二氧化硫3310吨、氮氧化物1865吨。
由于恩施州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足,导致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城区部分支流污染依然严重,水质差、垃圾多的问题突出;水电开发利用强度大,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不足;农村地区沟渠、塘堰普遍受到污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还不完善;科技支撑和投入不足,水污染治理设施欠账较多。
恩施州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系统建设滞后,雨污不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进水COD浓度偏低等问题较突出,一些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太低,截至目前,全州仅建成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
由于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边乱扔垃圾、破坏河道等现象仍有发生,致使恩施州部分河段水质不达标,达到Ⅳ类甚至Ⅴ类标准。
列出任务清单
“2016年内,加强工业污染源日常督查与检查,对州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并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工业企业或作坊,依法予以取缔。”这是恩施州72项水污染防治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本次水污染防治行动历时长,涉及具体工作任务繁重,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72项水污染防治任务涉及22个相关部门。”恩施州环保局总工程师杨绪敏说:“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迅速在全州开展‘查、关、治、罚、复、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查清污染底数,坚决关停污染毒瘤,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强化河流生态修复,建立污染退出机制。”
《方案》对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提出了总体目标:以长江、清江、酉水、唐崖河、忠建河、溇水、郁江、广润河、马水河、沿渡河为重点,着力抓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安全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水环境、水安全、水景观等水生态系统建设。
实行企业排污红牌黄牌制度
2016年2月17日,有群众举报州内一高速公路服务区排放污水,污染了周边村庄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影响了两个村5个组200余户近1000人的生活用水。接到举报后,环保部门迅速对服务区违法排污一事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发现这一服务区南、北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正常,排放污水超标,服务区南区超标污水经渗井排入周边环境。
4月25日,环保部门向这一服务区所在的公司送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企业罚款人民币5万元。目前,这一公司已缴纳了罚款,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这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次水污染防治行动将以“铁的手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从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入手,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
同时,实行企业排污红牌黄牌制度。强化企业排污情况监督管理,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此外,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环境监督执法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实行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