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完成40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发布日期:2020-7-24  点击:756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黑龙江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各地上报已完成治理40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尚未完成治理的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纳污坑塘、鹤岗市西山沟、前进沟、小鹤立河4个黑臭水体已全面开工。

 

据悉,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于2015年启动了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认定及国家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和专项巡查,黑龙江省纳入国家治理台账的城市黑臭水体共44处,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了整治。

 

为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水体黑臭等相关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451-5367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