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9-27  点击:749

2020年全省共摸排固定污染源66.15万家,核发排污许可证2.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994份,完成排污登记企业38.58万家,对25.01万家企业进行特殊情形分类标记,排污许可发证率和登记率均达100%……”923日,一组组最新的数据,跳动在广东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群里,标志着2020年广东省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自2017年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以来,广东省已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52万张。

 今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紧盯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目标,谋篇全局、凝心聚力、积极行动、攻坚克难,全力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

 坚持高位推动 强调四个到位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量大面广,总数全国最多,是排污许可全覆盖任务最重的省份。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排污许可工作,今年初省委书记、省长联合签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1号令,将此作为治污攻坚决战决胜重要任务之一。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市联动、部门互动,做到宣传引导、帮扶指导、清理整顿、监管执法四个到位。分管省领导也多次就排污许可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专题部署排污许可全覆盖攻坚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全覆盖保障工作包保机制,厅领导带队组成3个包保组对全省21个地市进行指导,并多次赴一线现场督导,协调解决地方难点问题,有序有效落实各阶段任务。多个地市政府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牵头挂帅督战,并加强与当地多个部门联动,积极调动基层力量,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 争取社会支持

 为推动排污许可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印发了《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和《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面向全省排污单位明确了排污许可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南粤绿声新浪微博、粤商通APP”等媒体或平台对排污许可法规政策、全省各地排污许可工作最新进展、经验做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对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百问百答》手册,在公众号进行选登宣传,并印制了2万余册向公众和企业免费发放,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排污许可制度及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认识。全省各地市充分调动基层镇街一线工作人员和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网格员及第三方机构等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电视专栏等方式进行宣传累计4000余次,发放宣传培训材料30余万份,向排污单位发送短信累计50余万条。

 助力基层工作 专家组团帮扶

 由于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技术性很强,省生态环境厅为此专门组织三个技术支持单位,对21个地市进行一市一策帮扶,并对重点地市驻点帮扶;开设面向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技术机构的QQ群,由专家轮值在线答疑,为各地排污许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组织4期全省排污许可管理视频培训。

 此外,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还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视频工作会、网络视频课堂、直播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及企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及时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和查找原因,因地制宜地采取电话、短信协调和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点对点”现场辅导超过2万人次,一对一上门指导6万余次,开展集中培训(云课堂、视频培训、直播会等)逾千场,为疫情防控期间按期推进全覆盖工作开辟了新路径。

 严把质量红线 执法倒逼落实

 时间紧,任务重,但质量红线不能松。在组织各地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核发部门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依法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持续组织开展抽查复核,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和排污登记表的填报质量,抽查结果及时反馈,地市及时完善改正,有效地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合规性。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还加强核发部门与执法部门的沟通联动。省生态环境厅将执法监管纳入全省排污许可管理培训内容;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列入年度执法主要任务,并加强监管执法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倒逼、推动排污单位主动落实排污许可申领登记主体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将继续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一是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发证登记质量“回头看”,采取查漏补缺、整改清零和执法监管等手段,巩固广东省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效;二是积极探索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统计等制度的衔接融合;三是加快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转变和监管效能提升,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为广东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