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 矿区开采竟上演“狸猫换太子”!济宁矿山生态问题“猫腻”有多少?

  发布日期:2021-9-18  点击:733

翠绿色的山体被豁开,灰色的石料遍布一侧,有些山体已经被削去原有的形状,灰色的岩石裸露在外。这是位于山东济宁邹城市将军堂村的一处露天矿山。等待这片矿山的不是修复工程,而是准备继续开采。而这里,几年前就应当停产,却被莫名地重新赋予了采矿权,开采面积相较此前扩大了近20倍。

 

20217月,现场检查时用无人机拍摄的将军堂村露天矿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

 

9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正式公布。在本轮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指出,山东济宁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审批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展缓慢、不严不实,督察整改不到位,部分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

 

那么,在这起典型案例背后,暴露了济宁市在矿山修复治理方面有哪些具体问题?为何矿山违规开采屡禁不止?

 

01政策禁止之下,矿区面积扩大数十倍?

 

20186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第19条规定: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2019年,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也明确,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济宁市作为2+26”重点区域城市之一及山东省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应当遵守政策规定,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面对禁令,济宁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多次用矿权整合的名义,为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增加矿区面积,进行露天开采。

 

泗水县振发石材厂、夹谷山石料厂等6家企业的矿山早在2014年就已关停且矿权灭失,关停后不仅没有开展修复治理,反而于20194月将上述6家企业的矿区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一家工程公司。

 

最让人惊讶的是,矿区原有的面积从0.0386平方公里(57.9亩)扩大到了0.4433平方公里(664.9亩),增长了10.5倍。

 

 

20194月,泗水县违规审批新建的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庄镇马头山采矿许可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

 

运用同样的方式,32015年关停的矿山重新获得采矿权,出让给一家矿业公司,矿区面积扩大了3.5倍。2014年和2016年关停的两家企业重新获得采矿权并出让,矿区面积扩大了19.4倍。

 

为什么已经关停的矿山在政策明令禁止之下,会“死灰复燃”?为什么矿山开采面积不减反增?

 

02绿色矿山“绿得慢、绿得假”,“突击种树”应付谁?

 

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要求,济宁市已有的资源开采矿山应于2020年底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实际情况是绿色矿山面积不足全市矿山面积的五分之一。

 

按照规定,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矿山不得评选绿色矿山。但是一座曾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的矿山,却荣膺绿色矿山。调查发现,这座矿山近一半的非作业面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治理修复,部分区域仅用防尘网覆盖,石料加工区域大量散料露天堆存。

 

为什么身负“黑历史”的矿山,竟能获评“绿色矿山”?另外,还有多处矿山在落实整改要求方面也存在问题。

 

早在20192月,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就已经上报完成整改。但是在20217月,该矿山修复不到位的问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被通报后,地方才开始突击种小树苗。

 

让人不禁发问,为什么在整改明显不到位的情况下,该矿山会上报完成了整改?

 

 

20217月,督察人员暗查时拍摄,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突击进行治理修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

 

现场查看,这座矿山修复区域覆土少、土层薄,地表几乎全部裸露。

 

此外,案例还指出其他问题,有的本应在去年完成矿山复绿,为什么却扩大矿区面积继续开采?有的停止作业近5年,为何仍未见绿化行动?

 

03多次处罚,为何达不到预期效果?

 

记者发现,案例中提到的不少企业,在近年都受到过处罚。其中露天堆放未覆盖、扬尘严重等问题在许多家企业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都有提及。

 

那么,为什么在被有关部门处罚后,这些问题没有及时整改?

 

 

 



在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也找到了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其中写道:20196月,县自然资源局和专家组邀请专家进行验收,专家组经过实地查看,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施工、设计资料,经过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完成了设计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工程质量基本合格,达到了项目预期目的。

 

而此次案例中提到的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理解还不够深刻,对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