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00元绩效奖励 污水处理站主管篡改COD在线数据被抓!

  发布日期:2022-06-07  点击:414

近日,湖北咸宁网警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破获了一起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刑事案件。

发现端倪 报警求助

2022年4月,湖北咸宁赤壁网安大队接该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报案称,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赤壁一重点排污公司的废水污染源数据异常。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怀疑,该公司污水监测设备COD在线监测系统)的COD数据被人篡改,以致无法对其废水污染源数据进行有效的监测和处理。

及时介入 搜集证据

环境污染可不是小事!接报后,赤壁网安民警迅速展开工作。

经过深入侦查,最终网警成功锁定证据,判定有人多次非法登录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更改了有关数据。

通过对相关怀疑对象逐一排查分析,警方发现该公司技术员陈某华(男、60岁,赤壁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贪图奖金 多次作案

经审讯,陈某华如实供述,他在担任公司污水处理站主管期间,有时觉得污水可能会超标,便在进行排放操作前就会调整视频监控摄像头,躲开监控潜入机房。

随后,他会用自己盗取的账号、密码进入污水在线监测系统,修改监测指标数值和COD数据,让公司排放的污水即使在超标的情况下,也能顺利通过省、市生态环保监测平台的监测。

据该陈交代,自2019年开始,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每月有400元的奖金,该制度实施后偶有污水排放不达标就被扣除奖金的情况。他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每月能拿到该项绩效奖励。

涉嫌犯罪 依法打击

陈某华从事环保工作多年,身为公司技术人员、污水处理站主管,其利用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为了个人私利,非法进入环保监测系统修改监测参数、篡改COD数据的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环境监测很重要。